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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戀愛,本來就是種邪教。

在愛裡,我們會傲慢、妒忌、暴怒、懶惰、貪婪、貪食及色慾……

為了愛,我們總是觸犯七宗罪。


女權主義者Laura Kipnis說:「你不覺得很奇怪嗎?任何偉大的信仰都有反抗異端,唯獨愛情萬民同聲,沒人挑戰過它,還心悅誠服地受它奴役。」

被稱為迷人小魔鬼的法國作家莎岡說:「讓自己幸福,是唯一的道德觀。」

在一次次的醜陋跟傷心中,我們努力讓自己變成更好。

在一次次的懷疑裡,我們越來越堅強勇敢。

相信真愛是個愚蠢,但必須堅持的事情。

而這本書,講述在這個城市裡,許許多多,尋找真愛的故事。 』



之前在博X來看到這本書的簡介

就覺得除了書名很吸睛外,連內文簡介也很吸引人


立馬就給它敗了下來 (不要剁我的手呀。。。



之前也有拜讀過女王的文章跟書

如果說女王是要妳當感情的主宰者

做自己的主人 當個女王的話


那貝莉就是要妳(你)去正視真正的自己

去正視自己想要什麼

去追求自己所想(要)的


從這本書裡,你會看到自己或朋友的影子

有好幾篇的內容都讓我超想飆淚啦… (沒辦法我是愛哭鬼


裡面好多句子,我超喜歡的

不過書暫時借我同事了,等拿回來再來節錄



網路試閱內容



【序場】謝謝你跟我分手


如果沒有跟你們相遇、相戀、分手

我想永遠不會有今天的我

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,但真的很謝謝你。

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,那是段美妙的戀愛,卻也是美好的分手。

我談了一場《戀夏500日》D1的戀愛,跟他的開始很簡單,就是從這部電影開始。我們都很喜歡「談」戀愛,總是有很多話可以說,彷彿說不夠似地,碰面聊天、電話也聊,明明南轅北轍的兩個人,卻被吸引。

或許是他愛上我的地方跟其他人都不同。

他喜歡我素顏、他不怕我辯才無礙、他喜歡看我大吃,我髒話不離口他覺得很有趣,他喜歡我非關「戀愛故事」的文章,他告訴我,要珍惜家人。

而我,喜歡他的地方也與別人不同。

我喜歡他囉嗦愛講道理、我喜歡他聽古典音樂的樣子、我們會為了韓國偶像團體爭論不休,而且我一直很想聽他彈首歌給我聽,他說自己很久沒彈琴,我吵著說那至少彈首〈生日快樂〉在我生日的那天……

我們,都喜歡喝酒,去小酒館約會、去居酒屋約會,一直一直不停地討論,但也許,我們話都說了太多,所以才會不小心讓愛消失,所以,還來不及聽到〈生日快樂〉就分開了。

記得剛看完《戀夏500日》時,我們在討論,每個人生命中都當過狠心甩人的女主角夏天,卻不一定當過癡癡守候的男主角湯姆。男人說,他從沒當過湯姆,但他常常當會傷害人的夏天。他笑說,我一定也常是人家生命中的夏天,離開時不留餘地,灑脫地令人傷心,不過,應該也有當過一兩次湯姆,那個以為彼此是靈魂伴侶,最後卻被夏天留在原地的短暫情人。

分手時,我感覺到他似乎怕我變成湯姆,緊張、擔心,卻又有點疏離冷漠,我承認我有些許傷心,在人生的交叉點,我以為會陪在我身邊的人離開了。我不知所措,卻又無法回頭。

於是我想,重新開始吧!失戀又如何?我不想跟所有電影中的悲劇主角一樣,躺在家裡吃比薩喝著啤酒無法出門,我不想蓬頭垢面,想著你為什麼離開我?

不到一季就消失的愛情就這麼不值一提嗎?

我還是會很懷念我們在小酒館裡,依偎著聊天,互相辯證激盪火花,我們是可以「談」戀愛的對象,卻不是戀愛對象。

我依循著自己的失戀秘方前進:

1改造自己

2改善生活

3改變環境



所以,首先我站在鏡子前面看著自己。Shit,一百六十公分,五十五公斤的胖子,戀愛時男友總叫我「小豬」,當時我覺得好可愛,反正他又喜歡我吃,現在我卻懷念起我的四十七公斤。

再來,是我的長頭髮,長髮是為了遮住臉小,因為當時臉小身體大看起來比例很詭異,現在我只想擺脫這件事。

再再來,我亂想買東西,那種購物的欲望比天還高,我狂翻雜誌、亂逛網站,把信用卡冰在冰箱,就是怕把它刷爆。

於是日子漸漸改變,那些因為熱戀而失去了的靈感又回來了,我重新歸隊成為編輯的好孩子,乖乖交稿。

因為不需要約會所以克制食量,週末去跑步砥礪自己、躺在床上想哭的時候乾脆做五十個仰臥起坐,天氣好時就去河堤跑步,每天兩餐、多吃菜少吃飯、不喝加糖飲料,我又慢慢回到之前的模樣,找到了之前的自己。

然後,我把頭髮剪掉了,短裙回來了、S號的衣服穿上了,我跟朋友出去唱歌狂歡、每個人看到我都不可思議。

最後,編輯看到我的文章變好看了,忍不住讚美我,好友也開始說我有所改變,不再像以前那麼愛生氣,之後,有一天我經過我們兩個曾經約會的地方。

我發現我已經記不清你的模樣,那些心跳心痛心碎,模糊的像陌生人,可是,我卻很感謝你跟我分手。

如果沒有遇見你,三十歲、好強又曾經懼怕戀愛的我,絕對沒辦法想像還可以愛上別人。

如果沒有遇見你,我可能沒有勇氣改變自己,老是笑著自己是輕熟女,輕熟女就是應該變胖、變懶、接受不改變生活的自己。

如果沒有遇見你,我可能不會重拾對創作的熱愛,相信自己還能繼續寫下去。

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,但真的很謝謝你。

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,那是段美妙的戀愛,卻也是美好的分手。

謝謝你。



【不能跟情人說的話】我不是故意要幫她們劈腿





別再罵劈腿的女人了,

至少她們在當惡女時,

不是在家苦著臉怨天尤人。

從九歲開始,我就懂得說謊,不,正確來說,是幫人說謊。

因為我有個桃花盛開的雙魚媽,而她自從離婚後就開始懂得女人要分散投資,再者她十分享受狂受歡迎的第二春,因此,我總是在幫她說謊。

明知道她去約會就說她打牌;明知她去打牌又說她在睡覺。

不管王叔叔、李伯伯、蔡爺爺我都要記住,並且笑得如花燦爛。

我一年可能會有十個生日,而且是永遠的十二歲,出去時要叫她阿姨或姊姊,而不是叫媽。

這樣的狀況到我十六歲開始出來玩時,突然變成我交朋友的特殊才藝,每當我認識活潑可愛聰明伶俐的女生談戀愛出「狀況」時,我就會變成師爺跳出來解決問題(或用《把妹達人》這本書裡的時髦說法是「機僚」也可以),把自己的生活搞得比談戀愛還忙。

有時候我看到對方的正牌男友也會心虛,聽到正牌男友也偷吃還偷偷覺得雙方至少忠於供需平衡,可是為什麼好好的一場戀愛要談成這樣?

每次到最後我的姊妹們都會對我說:「我不是故意的!」

其實,我也好想跟她們的男朋友說:「我也不是故意的!」

對,我就是有這麼一大票活潑聰明可愛又有主見的姊妹淘。

在她們的世界裡,女人偷吃叫做證明自身魅力,搞婚外情是怕生活乏味,與人夫戀愛是因為不喜歡太親密的關係,跟年輕男孩戀愛是因為不想結婚;連劈好幾腿是不想被綁住;號稱劈腿始祖的林韋君不過是她們的小師妹,被稱為噬男魔(Man Eater)的琳賽蘿涵不過是剛剛好而已。

有時我常想,究竟是HBO影集《慾望城市》讓她們變誠實,還是這類影集不過是在驗證她們的生活模式。

這些在古代都該浸豬籠的女子,卻讓我愛不釋手。

雖然我常分不清楚她們的男友是哪位,還會很白目的在酒吧問她們昨天才上過的床伴說:「先生你看起來很眼熟。」

雖然我常為她們的感情問題感到煩躁,因為怎麼聽都很像在跳針,不過是相同劇碼換了男主角,每三個月換新款,可是,還是覺得這樣的生活有樂趣多了。

她們今朝有酒今朝醉,認真工作、拚命戀愛,不自溺、不自虐。

今天被人傷了心,就痛快失戀,明天繼續打扮漂亮尋找新的戀情。

就算愛上不應該愛的人,也抱著下地獄的心情去戀愛,更隨時做好最壞的打算。

也許有很多人會討厭這樣的女人,說她們濫交、不守婦道、不甘寂寞。

但比起來,幫她們說謊,看著她們沉浸在戀愛中笑得很開心,總比拿著面紙盒陪朋友哭泣,跟她一起罵男人劈腿不忠,然後又默默地看她回去上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八股劇碼開心許多。

別再罵劈腿的女人了,至少她們在當惡女時,不是在家苦著臉怨天尤人。

我願意當她們永遠的墊背、也甘願替她們說謊,雖然我沒她們幸運,還有著「想偷吃必被抓包」的爛體質,但我真的喜歡這些愛惜自己,自私到有點可惡的誠實女人。



引用自:http://mag.udn.com/mag/reading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88&f_SUB_ID=3859&f_ART_ID=255659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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